我事先并不知道这是个恐怖小说。读之还算有趣,对整个作品没有清晰的认知,甚至觉得有点无厘头、黑色幽默,其前几章描写几个家庭,细腻有力,很好读。说很多小说刻画人性,也不好识得是轻描两笔,还是透纸三分。这书文字挺棒,翻译估计也有加分,只能说主题确实不适合我们。
这是个女巫题材的恐怖小说,小镇上游荡几百年的女巫,是人们摆脱不了的诅咒,只要不招惹她,还算相安无事,但互联网时代镇上居民还得想办法掩盖女巫的存在。小说的结构很清楚,小镇人的日常,众多角色,有着墨较多的一家人,当表面的风平浪静敌不过人心的复杂多样,有的人不想再被困在这个地方,想要有不同的人生图景,他们得承受激怒不祥之物的血腥和恐怖。最后小镇自我灭亡了,因为疯狂和猜忌,自私和恐惧。
完全没觉得很吓人惊悚,中国读者应该都很难get到它的恐怖,因为不了解女巫这个标签,也不是生活在他们这套文化里面。
粗糙地能读出作者的一个表达:所谓猎巫运动,与其后人视前人曰之为集体的迷信,不如说集体的逃避责任,替罪羊的存在,只要一股脑把困惑和不解推到一个人身上,大家都是innocent,可以相安无事。疯狂地迫害,炮制一套一套理论,发泄和投机倒把,在信仰崩塌和体制易辙的时代,总是会发生,没人会在意受害者,就算是研究这种现象的人。你看,书中的女巫是三百多年前老殖民地时代的居民,当时纽约还叫做新阿姆斯特丹,因为一些出格行为被指为女巫,被迫害,在我们的文化里面,阴魂不散必然是受了冤屈,谁去细想冤屈?就算到了现代,小镇人依然不敢招惹女巫,觉得会遭受诅咒,一边又痛恨她把所有居民都永远地困在这里,活脱脱一个反派角色,是自由的反面。将小镇居民困在这里的,从来不是什么女巫,是他们自己的鬼祟念头。
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走进冰冷的河水里,瞬间就被湍急的浪潮卷走了。
许多个小时后,哈得孙高地的天际出现了一抹血红的朝霞。
天终于亮了。塔潘泽大桥下面出现了成百上千具肿胀的浮尸,正缓缓地向纽约漂去。早起的人们仿佛不小心瞥到了别人的一场噩梦。
这天是圣诞节。
将这种迷信的,不合时宜的故事,设置在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,显得很奇幻,可能确实体现出宗教害人,令我们红旗下成长的少年感到匪夷所思。封建迷信害人总是没问题的。
最后一段倒是读得鸡皮疙瘩,让我联想到恐怖小说名作《猴爪》。简直一模一样,什么叫单纯的惊悚(战术后仰)啊。
在明媚的阳光下,门口挂帘后面出现了一个阴影。史蒂夫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。阴影纹丝不动地等待着。
这个影子是……是个男孩儿吗?
史蒂夫坐在走廊里,吓得动弹不得。
他突然很希望这个阴影快些走开!天哪,求求你了,求你让它快走吧!守候在门外的那个并不是他儿子!他心里感受到的也不是爱,而是一个突然出现在他脚下的深渊。无论他对儿子的爱有多么深,都比不上这个深不可测的无底洞。
敲门声又响起来了。
这是很缓慢、很响亮的“嘭”的一声——只有一声。
他看见窗户玻璃上出现了几个指关节的阴影。
那个怪物开始不停地敲门,一下、两下、三下……史蒂夫·格兰特捡起弯针和羊肠线,开始缝自己的眼睛。他希望能在永恒的黑暗和孤独中,为自己冰冷的身心觅得一点慰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