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斯蒂芬金


  最近觉得,好像没有必要记录下我读过的每本书,值得聊聊、打打分、分析一通的总是少数,更多的只是过眼云烟。积累是无声无息的,搜肠刮肚已经是刻意。

  原则还是简单:“触到神经就要懂得鼓掌”。

  前天读罢斯蒂芬金近些年的一部长篇小说《重生》,过去我是不习惯他那碎碎念式的叙事,他的标签是“恐怖小说作家”,期望读到恐怖悬疑,但更像是谜语人。我知道这其中有比较深的文化隔阂。

  这次意外地发现他文字的魅力,这作就像是个老人在耳边娓娓道来,没有刻意制造故事的悬念和张力,只是平淡地述说,以过去式述说在他不凡的人生中的那些过客和往事,阅读过程我几乎不能勾勒一个故事的全貌,因为你不知道老人的重点。

  普普通通的小镇,其乐融融的家庭,一个传教士走入了彼时六岁的主人公的人生。那是个很棒的年轻人,才华和道德甚佳,有着幸福的家庭,他给小镇的人布道,私底下还是个研究电的科学家。

  由于一场事故传教士失去了他的妻儿,在精神似乎失常的情况下开展了“骇人的布道”,挑战了小镇人的宗教传统,于是他被赶走。

  主人公的人生还在继续,他的恋情、事业、健康起起伏伏,老人以盖棺论定的口吻讲述一个美国式的、历经嬉皮士年代的吉他手的几十年过往,四处流浪的他偶尔才会得知家庭的情况——分崩离析——伤病、事故都似乎是稀疏平常的美国家庭故事。他染上了毒瘾,一度陷入深渊,又被再次相遇的传教士拯救。

  后来又时不时他俩有所交集,我读到大半才意识到故事原来是围绕着这个牧师,他的离经叛道,他的以宗教思想看待的电学理论,他在全国各地施展神迹救治绝症病人,他的终极目标。他在主人公六岁时投下的阴影,直到六十也没有散去。

  生活的绝望改变了牧师的思想,他走上了一条极端的道路,这本小说“我”是主人公,但故事的重点在于他。

  从前面读着特别舒缓,也不带着期望,因为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故事,等到急转直下的时候,页数已经快见底了,这好像也是纸书的特色。体验比较重要的小说,情节已经是次要的。所以我也没法讲清到底是什么故事。

  文字中能窥得七十年代到2010年的的美国社会,虽然着墨一些普普通通小人物,但也许颇有代表性,也算是这类小说的趣味。不在乎懂没懂,因为我没法懂。


  另外,这书2017年1月出版,我花8块买到一本2019年印刷的二手,定价为39.8,而在书店看见的2021年6月印刷的,定价已经是69.9了,真离谱。出版物越来越贵,大概也是除了工资啥都涨得飞快的表现吧。我可能日后聊聊书的定价这个话题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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